差別待遇!女員工懷孕「卻被公司勸離職」 拒絕後「公司新增7條規」網:擺明針對她
這家公司在譚女士懷孕後,制定的新規是否合法,公司又是否存在變相辭退的情況?採訪當天,記者也陪同譚女士來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。勞動監察人員表示,根據大陸勞基法規定,女職員在孕期、產期、親餵期內,聘用單位不得以懷孕或者經濟困難為理由,進行辭退。否則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金。也就是說,海南完美伴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能以運轉困難為由,擅自辭退譚女士。同時,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,也存在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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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員表示,接下來他們也將調查,看公司是否存在變相辭退的情況。同時,在向譚女士了解公司情況後,工作人員還發現,在2月初到4月中旬,也就是疫情期間,公司方面停工,讓譚女士無薪休假,這也屬於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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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這一問題,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已經立案調查。
孕期維權事件頻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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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明確,不能無故辭退懷孕女職員。很明顯,這家公司是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的,所以他們說:我們不是強行辭退,而是在協調。真令人心寒!員工是一個企業的基石,沒有了員工的奉獻,企業就如無源之水,早晚斷流。然而,近年來,職場上女性被歧視、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,時有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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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居民:「可能我的價值和他的價值,因為懷孕這事情可能和他的預期不匹配,我就擔心他會被辭退。」
海口居民:「因為懷孕的話,後期也會花很多錢什麼的, 要是說在這裡工作很多年了,突然因為懷孕被辭退了,非常不好,面對失業 一個孕婦很難去找一個新的工作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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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居民:「他做這樣的事情出來,我覺得不人道。」
海口居民:「從女性的人權保障上面,因為她是有生育權的,我認為老闆應該要給她相應的假期和薪資的保障。」
事實上,針對女職員孕期權益保障問題,大陸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都有相對健全的規定,一旦出現類似的問題,都可以依據法律進行維權。
同時,律師提醒,女職員懷孕期間也應遵守公司相關規定,如若孕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定或者具有重大過錯的,公司也是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。
女性婚後懷孕生產是生理上的必經歷程,沒有任何女性應該因為此事而受到責怪,況且女人在懷孕期間承受的痛苦和磨難也是相當難以想像的,願這個社會能夠給予準媽媽們更多關愛!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